关于评选表彰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的通知
西关工委 [2021]2 号
各二级关工委:
2021年是西南大学关工委成立30周年。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根据《中共教育部党组关于加强新时代全国教育系统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工作的意见》文件精神,充分发挥“五老”在青少年思想道德建设中的优势和作用,进一步推动新时代学校关心下一代工作全面开展,支持和鼓励“五老”和关工委干部为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贡献力量。经研究,决定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参加关心下一代工作的二级关工委和个人
二、评选名额
(一)评选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10个;
(二)评选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60名,其中从事关工委工作的在职干部不超过评选名额的20%。
三、评选条件
(一)先进集体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积极组织老同志学习贯彻上级关工委指示精神,认真落实学校党委、关工委对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部署和安排,切实加强关工委工作的组织领导,组织机构健全,制度完善,有一支政治思想素质好、结构合理、相对稳定的关工委工作队伍。
3.主动为老同志开展活动搭建平台,提供一定的经费支持和办公条件,经常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育人成效显著,“五老”主体地位突出、作用发挥明显。
(二)先进个人条件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重要指示,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积极投身关心下一代工作,具有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和奉献精神;坚持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认真学习贯彻上级关工委的指示精神,积极完成学校关工委布置的工作任务,坚持开展关心下一代工作,成绩突出。
3.从事关心下一代工作3年以上(含3年),截止日期至2021年6月30日。
四、评选程序及工作要求
(一)各二级关工委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把评选过程作为总结经验、创新思路、凝聚力量、推动工作的过程,作为宣传先进、学习先进、动员更多的老同志广泛参与关心下一代工作的过程,重在推动本单位关心下一代工作。
(二)评选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各二级关工委做好申报或推荐工作,学校关工委秘书处集体研究提出初步名单,报学校党委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关工委作出表彰决定。
(三)先进集体由各二级关工委按照评选条件,自愿组织申报,并按照要求填写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附件1)。有关部门、校关工委服务团不参与先进集体的申报和评选。
(四)先进个人由各二级关工委或有关部门按照评选要求和条件推荐,重点向长期在关心下一代工作一线的老同志倾斜,每个单位最多推荐先进个人人选 1 名;校关工委服务团先进个人人选由学校关工委秘书处提名推荐。所有推荐人选需填写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附件 2)。
(五)9月17日前将附件1、附件2加盖单位公章并扫描成PDF文件后的电子版一并发送至邮箱ggw@swu.edu.cn)。
联系人和电话:何玲, 68253617。
附件1: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附件2: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
2021 年7 月13 日
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推荐表
申报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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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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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关工委工作的人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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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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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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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1000字以内) |
二级党组织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关工委审批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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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
西南大学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个人推荐表
推荐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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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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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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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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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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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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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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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在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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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时从事关工委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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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务或职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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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事迹(600字以内) |
二级党组织推荐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学校关工委审批意见 |
盖 章 年 月 日 |